《勞動基準法》,簡稱勞基法,是中華民國法律體系中最基礎的勞動法律,立法目的為「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,保障勞工權益,加強勞雇關係,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」(根據該法第1章第1條)。民國73年(1984年)7月30日公布實施,現行修正版本2020年6月10日修正公布。
何謂「職業災害」?勞動基準法並沒有明確定義,因此只能參照其他法律,如「勞工安全衛生法」的解釋。則勞動基準法所謂之「職業災害」,至少須符合以下二條件:(一)須因勞工基於勞動契約在雇主支配下的就勞過程所造成。(二)須所生災害與勞工執行業務間有相當因果關係。
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》(簡稱:災保法)已於111年5月1日起施行,「三保一完善」擴大加保對象,不論僱用人數全部強制納保,也提升給付保障、醫療、照護等津貼補助,預防重建讓勞工得以盡快重返職場。而雇主也透過小保費,獲得最大保障。
富溢廣管理顧問有限公司
新北市板橋區翠華街12巷17號
統一編號: 83008247 Line:@345tocij